您好,欢迎访问这里是恒峰娱乐官网!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号 中建科工大厦 32层
住所/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号 中建科工大厦 32层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目前相关方正在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进行准备工作。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及通过审批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光韵达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系隽飞投资的全资子公司,隽飞投资、隽光投 资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隽光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隽光投资以现金认购光韵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 票,导致隽飞投资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比例增加
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侯若洪、 王荣、姚彩虹(共同作为乙方)于 2024年 9月 27日签 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 32 层
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 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市场营销策 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 32 层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 32 层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税务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人力资 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中心路 3331号中建科工大厦 32 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曾三林、黄文娜为夫妻关系;程小东、程飞为父子关系
隽光投资为隽飞投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隽山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隽飞投资60%的股权,系隽飞投资的控股股东;曾三林持有隽山控股 99%的股权,曾三林为隽飞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文艺创作;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体育竞赛组织;体 育保障组织;文化场馆管理服务;健身休闲活动;体育中介代理服 务;体育健康服务;棋牌室服务;电竞竞赛组织;休闲观光活动;组 织体育表演活动;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体育经纪人服务;组织文化 艺术交流活动;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娱乐性展览;家宴服 务;代驾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曾三林基本情况如下: 曾三林,湖南农业大学本科学历。2010年 5月至 2012年 9月,担任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编导。2012年 9月至 2014年 3月,担任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记者。2014年 6月至 2020年 6月,担任深圳市中天迅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2017年 12月至 2024年 11月,担任深圳市丰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18年 1月至今,担任深圳天岳风扬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18年 6月至今,担任珠海横琴融汇铭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1年 9月至今,担任深圳视达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1年 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鼎诺智能装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1年 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隽山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4年 4月至今,担任长沙市隽山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兼法定代表人。2024年 9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隽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4年 10月至今,担任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 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隽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2024年 10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隽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隽飞投资暂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除持有光韵达5.16%股份(拥有光韵达表决权股份比例为 21.72%)及隽光投资 100%股权外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隽山控股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业务情况如下:
文化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 报);文化艺术活动策划;文化创意策 划;科学技术咨询;时尚生活文化策划; 展览展示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信息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 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装材 料、印刷材料、工艺礼品、办公用品 的销售;国内贸易;投资顾问、投资咨 询、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 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 行申报);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软 件销售;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广 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动漫游戏开 发;玩具及动漫衍生产品批发;玩具、 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
企业形象策划;会议策划;展览展示 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以上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 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营)体育赛事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 流活动。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 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 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不得从 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 募集基金管理业务);以自有资金进 行投资兴办实业;投资咨询(不含限 制项目)
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数字技术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 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新材料 技术推广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网络 技术服务;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日 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是:数字内容制作服务 (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制作;平面 设计;专业设计服务;广告设计、代 理;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 文艺创作;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 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 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 许可的商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 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玩具、动 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 游艺器材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 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 服装服饰零售;珠宝首饰零售;珠宝 首饰批发;鞋帽批发;鞋帽零售;家 居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 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 是: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隽飞投资、隽光投资、隽山控股外,曾三林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隽飞投资为收购方专门为收购上市公司设立的投资主体,隽光投资为收购方专门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隽飞投资控股股东为隽山控股。
隽飞投资成立于 2024年 9月,为收购方专门为收购上市公司设立的投资主体,其控股股东为隽山控股;隽光投资成立于 2024年 10月,为收购方专门为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主体。隽飞投资及隽光投资成立时间较短,均未编制财务报表。
隽山控股成立于 2021年 10月 18日,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其 2021年度至 2023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注 2:上表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净利润/当年末净资产*100%。隽山控股 2021年末、2022年末及 2023年末净资产均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注 3:隽山控股 2021年、2022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深圳金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信息披露义务人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海关失信企业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与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涉金融严重失信人,或担任海关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光韵达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情况。
基于对上市公司的公司价值认可和未来发展的信心,隽光投资拟全额认购本次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隽飞投资,实际控制人仍为曾三林。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有利于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缓解上市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拟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减持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 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2024年12月13日,光韵达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及相关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12月13日,光韵达与隽光投资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信息披露义务人隽光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光韵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股票。恒峰娱乐官网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隽飞投资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5,498,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16%,同时侯若洪、王荣、姚彩虹不可撤销地将上市公司 81,902,017股表决权委托给隽飞投资,隽飞投资实际支配上市公司 107,400,017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1.72%,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隽光投资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或控制上市公司表决权。
2024年 12月 13日,隽光投资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隽光投资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不超过58,000,000股股份,不超过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本次权益变动后,隽飞投资及其全资子公司隽光投资将实际支配上市公司不超过 165,400,017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相关各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及享有的表决权情况具体如下:
2024年 12月 13日,隽光投资与上市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各方协商,本次向乙方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人民币 7.7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
若甲方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分割、合并、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数量做相应调整,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各方同意,乙方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 58,000,000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4,892.00万元(含本数)。乙方认购的股份数量按照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确定,发行数量尾数不足 1股的,乙方同意将非整数部分舍去。如监管部门最终注册的发行数量与前述认购数量不一致的,乙方认购数量以监管部门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同时认购金额作相应调整。
若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监管要求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甲方有权于本协议签署后根据其实际融资需求对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予以调整,乙方按照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乙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在本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乙方应在甲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完成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的有效期内,按照甲方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认购款缴纳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款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并在验资完毕、扣除发行费用后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向乙方发行的标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的股票完成登记至乙方名下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若前述锁定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乙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届时无条件执行该等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上述股份如发生甲方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乙方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甲方滚存未分配利润由甲方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本协议在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述全部条件时生效:
(2)本次发行已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3)本次发行事宜获得其他有权政府机构的备案、批准、许可、授权或同意(如适用);
本协议的变更: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修改或补充文件。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文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修改或补充文件与本协议发生冲突时,以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
(3)如果根据有管辖权的立法、司法、政府监管部门或深交所作出的法规、规则、规章、命令或决定,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被限制、禁止、不予注册或备案,甲方或乙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4)如果因为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在守约方向违约方送达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对此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补救措施之日起三十(30)日内,此等违约行为未获得补救,守约方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本协议。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或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或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如甲方因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未能向乙方发行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认购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或导致乙方最终认购数量与本协议约定的认购数量有差异的,或导致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或未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而终止的,均不构成本协议任何一方的违约事项,协议各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深交所撤回申请材料或终止发行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各方一致同意,因法律法规重大变更或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次发行被终止的,各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隽光投资本次认购光韵达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隽光投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5,498,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16%,并承诺自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之日起18个月内将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因本次收购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但前述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限制,除此外,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一致行动人侯若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限售股数量为44,489,719股,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王荣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限售股数量为23,177,881股,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姚彩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限售股数量为14,232,412股,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况。前述一致行动人股份涉及限售及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光韵达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新股的每股价格在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的基础上由各方协商确定(注: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本次发行新股价格为人民币 7.74元/股。隽飞投资本次认购光韵达股票不超过 58,000,000股(含本数),所需资金不超过 44,892.00万元(含本数)。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均系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资金来源不合法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光韵达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以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的方式进行融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没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以及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的角度出发,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明确提出调整计划或方案,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促使上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对外的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个月内暂无筹划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未来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若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进行调整,将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将增加,股东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上市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除此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修改或调整公司章程的计划。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仍然具备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在人员、资产、恒峰娱乐官网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和一致行动人除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之外,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持续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隽光投资认购光韵达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带来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通过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024年9月27日,隽飞投资与侯若洪、王荣、姚彩虹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侯若洪、王荣、姚彩虹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7,400,0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21.72%)所享有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会议召集权、征集投票权等股东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隽飞投资行使,同时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5,49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16%)转让给隽飞投资。上述表决权委托的股份包含协议转让的25,498,000股股份,待股份转让事宜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后,该转让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自动终止。
2024年12月13日,上述股份转让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除前述交易外,隽飞投资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隽光投资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隽光投资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直系亲属除前述隽飞投资为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进行的协议转让和表决权委托外,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上述相关人员的自查结果不符,则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并及时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隽飞投资成立于2024年9月4日,隽光投资成立于2024年10月10日,成立时间较短,均未编制财务报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隽山控股成立于2021年10月18日,主营业务为投资兴办实业。隽山控股主要财务报表科目参见本报告书之“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简要财务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单、股票账户及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8、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9、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光韵达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有? 无□ 备注:表决权委托期 间,隽飞投资与侯若 洪、王荣、恒峰娱乐官网姚彩虹构 成一致行动关系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隽飞投资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107,400,017股(其中直接持股数量25,498,000股、委 托表决权数量81,902,017股) 持股比例:21.72% (其中直接持股比例5.16%、委托表决权比例 16.56%)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隽飞投资 持股种类:无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
变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 58,000,000股 变动比例: 8.22%